招标信息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媒体平台推广代理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05
一、招标条件

国泰君安证券媒体平台推广代理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框架协议采购。

二、项目概况

1. 招标内容:华为、苹果、百度、360和腾讯广告等媒体平台推广代理框架协议供应商,通过多平台线上投放引流进行推广获客,按平台划分标包,分别是包件1-华为,包件2-苹果,包件3-百度和360,包件4-腾讯广告,与供应商签署框架协议,协议期内按履约规则下订单,据实结算具体项目内容、招标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书”。

2.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包件1、包件2、包件3、包件4均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信用服务查询截图,具体内容可参考投标文件格式,最终认定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 商业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败诉(提供商誉声明,加盖公章);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具备独立完成项目的能力,承诺中标后不分包、不转包(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 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3) 投标人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招标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

(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再同时参与本项目。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参与投标的情形。

(二)专用资格要求

包件1-华为: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华为平台推广资质,包括应用商店和鲸鸿动能推广资质(应用商店:提供推广账户后台首页截图,应展示查询期间的消耗总金额及至少一条客户消耗记录,敏感信息可模糊处理或隐去;鲸鸿动能:提供鲸鸿动能官网服务商名单查询结果截图,具体内容可参考投标文件格式,鲸鸿动能服务商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包件2-苹果:投标人须具有苹果App Store平台推广优化资质;(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5日17时00分至2025年3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期间……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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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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