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呼和浩特工务段气象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05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工务段委托, 现就气象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招标项目明细表
标段 |
采购项目 |
规格型号或工作内容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工作时间 |
工作地点 |
一 |
气象技术服务项目 |
提供铁路气象服务平台所需实况监测数据、预报数据信息,开展铁路气象服务平台运维、升级、系统支撑和网络保障服务,参加呼铁局组织的重要气象会商和研判分析和驻场值班,铁路气象服务平台显示各种预报、实况气象信息,及时传送重要天气信息,不定期提供气象数据信息统计分析材料。 |
套 |
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呼和浩特市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有固定的办公地点,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必须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
3.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人员队伍等。
4.投标人应具有承担本项目工作的相应资质。
5.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以来)从事气象服务工作的业绩成果或典型案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企业安全、生产、质量、教育培训等管理制度健全。
7.熟悉并承诺执行铁路相关规章制度。
8.提供的专业服务能够满足招标人需要。
9.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情况。)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5 年 3 月 6 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5 年 3 月 10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