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桩基工程检测磋商公告
2025-03-051、采购编号:067
2、采购需求:拟委托第三方对昆山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中的桩基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相关检测报告,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3、服务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昆山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桩基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如届时仍有服务内容未完成的,则至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提供相关后续服务止。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参加本次采购的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响应磋商、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应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专项检测至少包含:专项检测至少包含:静载试验、低应变检测等)并具有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具备地基与基础工程检测专业人员岗位合格证并具备建设工程类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有效的证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在本次磋商项目截止日前 3 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犯罪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的网站截图等证明材料,未被列入上述网站的供应商提供上述承诺书,所提供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未提供的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项目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具有充足的资金保证、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体系。(提供投标人的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应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附注),或提供投标人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参加本次活动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银行存款证明,或提供“充足的资金保证、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体系”的承诺,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的人员及设备等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提供供应商的高层管理人员情况及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3月10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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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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