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M2025-NB0043厦门新机场项目机场工程-航空食品工程-厨房配餐、烘焙食品、清洗消毒等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公告(以此为准)招标公告

2025-03-03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厦门新机场项目-机场工程-航空食品工程-厨房配餐、烘焙食品、清洗消毒等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单位为厦门佰翔空厨食品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合同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合同包001:(厦门新机场项目-机场工程-航空食品工程-厨房配餐、烘焙食品、清洗消毒等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范围:本项目实施内容为航空食品工程厨房配餐、烘焙食品、清洗消毒设施等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设备各专业深化图(包括但不限于不锈钢制品生产图纸、门店设备及柜体深化图纸、化验室一体化深化图纸、烘焙食品设备系统等),所有设备生产制造及采购(包括货物及附属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检测检验,监造、包装、运输及保险(包括装卸、二次或多次搬运、现场保管),进口设备材料引起的相关检验检疫、报关、海关及法定商检等,半成品及成品保护,安装、调试、验收,协助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培训、提供技术资料、陪伴运行、质量保修期内售后维修服务等直至完成招标文件中规定设备运行符合采购单位要求并最终交付采购单位的所有工作。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等时间要求:自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至2026年7月31日前具备最终验收条件,具体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时间必须服从项目建设计划及采购单位的安排。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同包001(厦门新机场项目-机场工程-航空食品工程-厨房配餐、烘焙食品、清洗消毒等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该合同包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完成一个单项合同内厨房设备或航空配餐设备采购及安装类别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且经验收合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供货业绩。

备注:(1)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且该项目应于投标截止日前验收合格。

(2)①投标人须同时提供能证明供货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含首页、盖章页、主要商务条款页、设备清单页、能体现设备信息的关键页等,关键页须能充分体现以上业绩要求各项要素,上述合同材料不齐全的,则业绩不予认可;

②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若提供的供货业绩合同包含非厨房设备或非航空配餐设备采购及安装类别的,只计算厨房设备或航空配餐设备采购及安装类别的合计金额,投标人须提供相应业绩金额的计算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④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证明业绩金额,或无法提供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还须提供加盖该业绩用户单位公章的证明文件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佐证;

⑤“框架协议”、“战略合作” 等意向性采购协议或合同不计业绩。

⑥若投标人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协议需明确投标人是该项业绩的牵头单位。

⑦上述业绩不包含工程分包合同业绩。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严重失信方名单”的情形,否则其投标无效。前述“严重失信方名单”以评选当日从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失信信息数据库查询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6样品要求:投标人应提交样品,投标人提交的样品将影响评标委员会对第四章评分办法中“2、技术评分(F2)-样品”评分项的评分。投标人未提交样品的将按照投标无效处理。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19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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