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莆田市分公司国欢支局变配电扩容改造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03
1、项目名称:莆田市分公司国欢支局变配电扩容改造项目(二次)

2、采购编号:FJS

3、项目概述:本项目为位于莆田市涵江区国欢镇,国欢支局现配置电表额定容量为99KVA,根据目前用电情况及窄带设备的用电需求测算,要求采用箱式变压器对国欢支局的电容量进行扩容,变压器容量增加至250KVA,以满足生产用电需求。

4、采购内容:

合同包

采购标的

技术(服务)规范

招标控制价

(含税,人民币)

报价保证金

1

莆田市分公司国欢支局变配电扩容改造项目

工期要求:30天日历天。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

221296元

0.44万元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限价为:供应商须以招标控制价221296元作为标准报下浮率,供应商的下浮率以百分比形式进行报价最多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7.55%、10%等,供应商合同包总价报价=招标控制价221296元*(1-供应商下浮率报价)。供应商的合同包总价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5、供应商资格条件:

5.1本项目投标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服务的,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提供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下同。】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与投标(磋商响应),可不提供此件。】

(4)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

A、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内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B、无法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完整的有效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5)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或网页打印件(须为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在上述网站以上信用查询结果的截图或打印件)。(最终以评审委员会查询的情况为准。)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7)参加招标(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

(8)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9)承诺与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

(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2特定资格条件:

明细

描述

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须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五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3、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所署单位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为准。

※注: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者提供资格承诺函(承诺函见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则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根据上述资格条件,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磋商文件“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以及“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6、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期限):2025年03月03日至2025年03月07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采购文件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均为100元,售后不退。

7、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13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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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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