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七台河北部居住区热电联产项目脱硫脱硝系统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2025-03-03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内容:七台河北部居住区热电联产项目脱硫脱硝系统采购及安装

采购单位: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获取采购文件及开标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桂街65号本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成交数量比例按100%计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5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是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罚。

(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七)最低业绩应满足:本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近三年内,具备与本次采购标的相同款或类似设备累计不低于2套(台)的销售业绩;

(八)承担安装须具备满足本次标的物安装要求的施工资质

三、时间安排:

(一)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标书售价:¥100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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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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