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雍景台办公用房改造项目二次-磋商公告
2025-03-043、项目概况:宋城路与七大街交叉口向南200米雍景台,改造项目占地8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500平方米,对其二次结构进行拆除后重建,并对给排水工程、供配电工程、弱电工程和消防工程等配套设施进行改造。建成后,满足商业办公功能的使用。(该项目年耗能约0.4吨标准煤,其中耗电约0.324千瓦时)
4、采购方式:竞争磋商
5、预算金额:2443203.43元
最高限价:2443203.43元
6、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磋商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工期:90日历天
(3)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4)地点: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7、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三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二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须提供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7)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03月05日至2025年03月1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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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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