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麻栗坡县医共体机房专线网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0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麻栗坡县医共体机房专线网络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15 万元/年;
4.最高限价(人民币):15 万元/年;
5.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项目存在多个网络服务单位办公地点,如总院与中医院,总院与乡镇卫生院,总院与村卫生院等。为实现不同网络服务单位之间的数据等内容的访问与共享,需要满足在各个网络服务单位之间建立高质量网络的数据专线连接。传输网络安全能保障端到端的多种保护,拥有完善的自愈保护策略,可针对不同的保护需求提供不同层级的保护方式。具体采购需求如下所示:

序号

网络服务单位

服务内容

业务类型


带宽

1

1

县医院

总院核心机房医共体数据专线

专线

1

1

≥10G

2

中医院

总核心机房到中医院核心机房数据专线

专线

1

≥10G

3

乡镇卫生院

总院核心机房至各乡镇卫生院机房数据专线

专线

13

≥200M

4

村卫生室

总院核心机房至各村卫生室数据专线

专线

81

≥10M

6.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完成止。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达到采购人需求。

8.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书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期的有效财务月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 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1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成立未满 1 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②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1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未满 1 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信誉要求:
A.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采购人将不接受其投标申请(供应商提供相关承诺)。招标结束后由采购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核实,存在弄虚作假的一律上报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并取消其成交资格。

B.失信信息查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 ) 的 要 求 , 采 购 人 在 发 出 成 交 通 知 书 前 , 应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成交资格。(提供相关承诺,成交后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查询核实。)
②其他要求:A.供应商应提供廉洁自律承诺书;B.供应商应提供专项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内所有证明材料真实可查,如有伪造、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没收磋商保证金,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其不良行为,供应商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提供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注: 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容为判定标准。②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财政部或民政部或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证明资料为判定标准。④供应商满足以上任意一项给予价格 10%的扣除,以上政府采购政策不得叠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2 月 28 日至 2025 年 03 月 06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3 月 12 日

15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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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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