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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2025年度计量器具委外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04
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2025年度计量器具委外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磋商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登录后查看)受采购人的委托,对 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2025年度计量器具委外检测服务项目 进行磋商,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项目概况和服务范围
2.1 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
2.2 项目概况:根据计量器具相关管理要求及国家规定,计量器具需按周期进行检测,2025年04月16日-2026年04月15日运营分公司管辖内各部门/中心需检测的器具,委外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计量器具预计数量:乘务中心7件次;车辆检修中心497件次;通号中心5件次;工建中心193件次;供电中心30件次;机电中心558件次;运营办公室50件次;共计1340件次;安全类器具:机电中心28件次;车辆检修中心142件次;供电1096件次;共计1266件次,共计2606件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用户需求书》。
2.3 采购范围和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所属计量器具及安全类器具提供计量检测相关服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用户需求书》。
2.4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期满一年之日止(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经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主管部门认可的资质或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检测或校准实验室认可资质(CNAS资质),且提供CNAS认可证书及检测范围附件。
3.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内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合同金额不小于20万元的轨道交通专业的计量工器具检定(校验)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4人员要求:
3.4.1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3年(含)以上计量工器具检定(校验)项目管理经验。
3.4.2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计量师证书或计量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选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3.7其他要求:
3.7.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3.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磋商。
3.8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4.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4.1供应商于2025年 3 月 5 日至2025年 3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9:00 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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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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