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平板电脑设备框架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2025-03-051.1项目概况:就2025年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平板电脑设备框架采购项目所需的设备进行采购。
1.2采购内容:华为Matepad Pro 11 8+256G全网通平板电脑、原装触控笔、12个月延保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3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框架预算:43.20万元(不含税)。本项目为框架采购,以上项目规模为暂估值,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响应风险。
1.5交货地点:广西南宁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1.6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或框架合同金额额度执行完毕为止。
1.7交货期:自下订单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1.8保修期:自设备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原设备含12个月+12个月延保)。
1.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三包规定及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1.10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
1.11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单价限价,最高响应单价限价详见下表,供应商响应单价报价高于最高响应单价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序号 |
名称 |
不含税最高响应单价限价 |
1 |
华为Matepad Pro 11 8+256G全网通平板电脑 |
7699元/台 |
2 |
原装触控笔 |
599元/支 |
3 |
12个月延保 |
118元 |
1.12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1188平板电脑。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
备注: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询比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华为Matepad Pro 11 8+256G全网通平板电脑、原装触控笔的原厂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
2.1.3供应商承诺所响应产品必须为原厂正品,符合国家三包规定及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成交后所提供产品与响应质量相符(提供承诺函)。
2.1.4本项目所响应产品(华为Matepad Pro 11 8+256G全网通平板电脑)须提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期内的进网许可证。如在响应时,供应商所响应产品未获得进网许可证的,须提供以下任意一项承诺或证明材料。
(1)供应商承诺:如成交本项目,将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前获得进网许可证;
(2)供应商正在申办进网许可证的,须提供申办进网许可证的受理通知书、电子回执单或者其他与监管单位沟通情况等材料。
注:须提供有效进网许可证扫描件或承诺函或正在申办进网许可证的证明材料,进网许可证扫描件须与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电信设备进网许可(https://jwxk.miit.gov.cn/homePage)的查询结果一致,否则不予认可。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函):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3月06日08时30分至2025年03月1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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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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