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5国道江山峡口大桥至保安路口段改建工程环境监测及专项验收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2025-03-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5国道江山峡口大桥至保安路口段改建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5国道江山峡口大桥至保安路口段改建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浙发改项字〔2024〕274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浙交许〔2024〕5000511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江山市畅达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及地方政府统筹安排,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山市畅达交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环境监测及专项验收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江山市。

2.2 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本项目路线全长10.377Km,其中主线起点位于江山市峡口镇上埂村附近,顺接205国道贺村至峡口段(设计桩号K1812+205,205国道运营桩号 K1812+205), 终点位于猪头山村保安路口附近(设计桩号K1821+220, 205国道运营桩号K1823+340),与现状205国道顺接,路线长9.015Km,其中主线K1818+600~K1819+755段为利用现状老路作为半幅进行拓宽改建;峡口互通连接线起点位于主线K1815+862处(设计桩号JK0+000),路线由西向东布设,至终点与峡口工业园区道路相顺接(设计桩号JK1+362),路线长1.362Km。主线和连接线均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全线设大桥754m/3座,中小桥334.87m/8座(含线外桥),天桥2座,涵洞46道,互通式立体交叉1处,平面交叉5处,停车区1处,养护工区1处。批复概算总投资约为10.1836亿元,其中建安费约为5.3046亿元。

本项目主线及连接线预测远景年交通量2027年分别为11258pcu/d和7856pcu/d,2032年分别为13415pcu/d和10802pcu/d,2037年分别为15484pcu/d和13147pcu/d,2041年分别为17051pcu/d和15618pcu/d,2046年分别为18947pcu/d和17849pcu/d。

路面结构:主线及连接线路面面层结构采用4cm AC-13C改性沥青混凝土+6cm Sup-20沥青混凝土+8cm AC-25C沥青混凝土;互通区匝道路面面层结构采用4m AC-13C改性沥青混凝土+6cm Sup-20沥青混凝土;桥梁沥青路面铺装采用4cm AC-13C改性沥青混凝土+6cm Sup-20沥青混凝土。

主要结构物:姜村互通主线桥上部结构为10×30m+4×40m预应力砼T梁(姜村互通主线桥施工时,老桥需要半幅施工半幅保通,施工时先拆除老桥半幅,待半幅建好后再拆除另外半幅,施工环境复杂),姜村互通B匝道桥上部结构为4×30m+1×20m预应力砼T梁,姜村互通C匝道桥上部结构为1×20m+4×30m预应力砼T梁,下部结构桥台采用座板台,桥墩采用柱式墩及桩基础。姜村互通3座桥梁均上跨江山港江,姜村互通主线桥上跨205国道。

2.3 招标范围:205国道江山峡口大桥至保安路口段改建工程环境监测及专项验收技术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定期进行环境监测按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关批复的要求,对项目建设施工前或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阶段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并编制环境监测报告以及出具环境检测报告;②协助发包人审核施工单位环保实施技术方案、定期开展环保技术培训;③协助发包人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环保信息公开与宣传工作;④服务配合发包人做好行业主管部门检查;⑤项目完工后检查工程环保措施落实和施工现场的环境恢复情况;⑥项目投入试运营前,协助发包人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制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排查治理环境安全隐患,制定运营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协助备案;⑦指导监理单位开展环境监理工作,协助监理单位编制环境监理报告;⑧开展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服务,落实项目环境监测工作,在施工区域周边设置多个大气、噪声等环境监测点,并出具监测报告提交发包人,监测报告中应包括项目噪声、水体、空气污染等一切涉及项目环境的内容(具体监测内容及频次按照环保部门要求确定)编制环保应急预案及环境专项验收报告;⑨开展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编制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组织召开环保专项验收会议、信息公开及备案等;⑩环境监测及专项验收所需的其他技术服务工作。

2.4 标段划分及其服务期:205国道江山峡口大桥至保安路口段改建工程环境监测及专项验收技术服务分为1个标段,即HBJC01标段。

服务期: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环境监测及专项验收备案完成之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通过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或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资质认定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资质认定)且认证(或认定)参数包含水、气、声等环境检测指标。

3.2 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验收备案提交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项目环境监测及竣工环保验收服务工作。。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1个一级公路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项目的环境监测及验收任务的项目负责人,且须提供2024年10月、2024年11月、2024年12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5 信誉要求:近三年内(自2022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4. 投标保证金

4.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承诺制,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报名之后对诚信投标承诺书进行签章并提交即可参加投标,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5年3月14日9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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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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