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国电信海南公司自有营业厅装修施工监理服务框架项目询比公告
2025-03-061.1项目概况:根据全渠道运营中心提交的2025年海南电信自有营业厅装修施工监理服务框架项目采购需求(EHICGXQ202502120002),现启动2025年中国电信海南公司自有营业厅装修施工监理服务框架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采购估算金额为216240.00元,其中价款估算金额为204000.00元,增值税款估算金额为12240.00元。资金来源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成本性支出。
1.2服务地点:海南省。
1.3采购内容:采购2025年海南电信自有厅装修施工和广告制作项目从施工准备阶段至工程结算完成为止的监理服务,委托范围及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期项目勘察、拆除工程、水电安装、地砖铺贴、砌体工程、吊顶装饰、涂料粉刷、家具安装、外电引入、广告安装等;施工进度控制、工程质量控制、投资费用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工程档案资料信息管理、合同管理等;以及附属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前期、施工阶段阶段监理,包括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工程造价、竣工资料等监理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4采购金额:采购估算金额为216240.00元,其中价款估算金额为204000.00元,增值税款估算金额为12240.00元。资金来源为成本性支出。
1.5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预计从2025年3月-2026年2月。
1.6成交人数量:1个。
1.7采购方式:采用公开询比(资格后审)。
1.8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9质量及技术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书的相关要求。
1.10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为204000.00元(不含税),最高折扣系数100%,响应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基本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响应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财务要求:具备有效的增值税纳税人资格,须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提供相应税务证明及承诺函。
2.3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②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以上证书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须能体现有效期,否则须提供证书有效期的证明(网站截图或证书年审材料等)。以上证书要求响应具备有效性,且响应供应商需在合同执行期间保证企业持续具备承担工程相应资质的能力,如响应供应商资质变更等原因导致不具备承担工程相应资质能力,采购人有权暂停或终止合同执行。
2.4人员资质:①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②监理单位安全员1名,要求具备住建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响应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2024年8月至今任意3个月由响应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5信誉要求:响应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响应供应商存在以上处罚(记录)日期至今已满3年(含)的除外。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查询页面截屏。
2.6响应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询比公正性;
(3)与本询比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询比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与本询比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9)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3月13日起)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3月13日起)投标人/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1)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3月13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2)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3月13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3月13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5)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6)为本询比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17)与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8)与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应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应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询比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1)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并按第(10)、(12)、(13)条要求提供中国判文书网的截图、按第(14)条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的截图、按第(19)条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8控股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满足要求并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完整的《响应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6日10时00分至2025年3月1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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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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