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绥滨县运达20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采购公告

2025-03-06

绥滨县运达20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滨县运达20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绥滨宏瓴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概况

本风电项目场址位于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规划总装机容量200MW,计划安装20台单机容量为10MW风力发电机组。本工程为新建工程,工程的主要建设任务包括:风电场内安装20台单机容量为10MW风力发电机组、20台箱式变压器,并配套建设所需的风机基础、箱变基础及大型风力发电机组安装的20个临时吊装平台等的土建工程;每台风力发电机组均采用发电机-变压器组单元接线方式升压后接至35kV集电线路,共计7回集电线路。根据接入系统初步方案及周边电网情况,本项目规划新建1座220kV升压站,新建1回220kV线路接入220kV绥滨变扩建间隔,新建送出线路长度约42km。

  1. 招标范围

本工程投标人的投标范围包括除由招标人负责的事项外的风电场全部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验收、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

  1. 招标规模

本项目不设最高限价。

  1. 项目建设地点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

  1. 计划工期

项目整体工期:2025年3月30日—2026年2月10日;

场内道路施工:2025年3月30日-2025年6月30日;

送出线路及对端施工:2025年6月30日-2025年9月30日;

升压站土建施工:2025年5月15日-2025年7月15日;

升压站安装调试施工:2025年7月15日-2025年9月15日;

集电线路施工工期:2025年5月30日-2025年9月30日;

风机基础、箱变基础施工:2025年4月25日-2025年9月30日;

风机吊装时间:2025年8月15日-2025年11月15日;

全场设备联调完成时间:2025年12月15日;

全容量设备投运时间:2025年12月31日;

竣工验收:2026年2月10日;

从项目开工到发电共工期317天。

*投标方必须承诺在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本项目所有土建施工。实际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书面通知书为准。

  1. 质量标准要求

设计达到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按照国际、国家、行业规范等质量验收规范和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执行。

质量控制目标:

1、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工程质量为优良等级并符合达标投产要求;

2、有效控制建设工程质量通病,观感质量及施工工艺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3、工程建设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工程项目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合格率为100%,建筑工程优良品率≥95%,设备安装工程优良品率≥95%;

4、严格按照公司的“施工安全质量管理平台”执行,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签点率必须达到100%。

  1. 标段划分

þ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1个,份额分配1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一般纳税人。

3.2 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人员要求

投标人应配备如下的本单位正式在岗员工,且相关人员应满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如下执业资格要求(人员不可复用):

1)项目经理(即项目总负责人,下同)1人: 具备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未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且具有至少1个200MW或以上新能源工程施工项目担任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及以上的经验业绩。【提供资格证书、B证及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

2)施工专职安全人员1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类)。

【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3.4 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含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中国境内在建或竣工的一个风电场EPC总承包(含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业绩。

【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括:总价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页、标的页、金额页、签字页、签订时间页)、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项目提供)。

注:(1)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内容信息(如项目类型、项目时间等),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

(2)若提供的业绩是联合体表现形式的业绩,该业绩仅认作在该联合体表现形式为牵头方的业绩。】

3.5 信用要求

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的查询结果为准;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未因投标人原因出现过重大工程缺陷与质量及安全事故。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6日09:00至2025年3月11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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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