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张浦镇零星地块土方清运工程招标公告

2025-03-06
一、项目编号:JSJ
二、项目名称:张浦镇零星地块土方清运工程
三、工期:365日历天。
四、投标单位资质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招标前的财务报表,成立未满一个月的单位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投标人资质要求: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
7、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含)以上市政工程专业建造师(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提供证书及近六个月社保证明);
8、按《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查询途径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服务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如失信被执行人和黑名单中有记录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各投标单位投标前自行查看网站记录并对此负责;(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2)凡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注: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招标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招标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出售招标文件时间:自上网之日起至2025年03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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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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