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洋金属科技产业园外电接入工程的招标公告
2025-03-06本招标项目 新洋金属科技产业园外电接入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盐城市亭湖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亭政服投资【2024】14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盐城市新洋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洋金属科技产业园外电接入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盐城市亭湖区新洋经济区境内
2.1.2建设规模:新洋金属科技产业园外电接入工程配套土建,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土建工程验收合格后,交付供电公司进行电缆及设备安装敷设工作,验收工作需供电公司同步参与并签字接收。)
2.1.3合同估算价: 1361.91万元
2.1.4工期要求:35日历天(北郊变新出电源工期为45 日历天,具体进场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说明:两条接入电源均需穿越铁路和高架,上述工期包含办理铁路及高架相关部门对接的一切手续,甲方负责配合提供资料。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 03月,竣工日期: 2025年04 月
2.1.5 其他:投标单位中标后须在约定工期内办理好涉及铁路和高架施工的相关许可手续并完成本项目,如若投标单位中标后,不能按期履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质量要求:
2.1.5.1 工期目标:承包人确保能够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每个阶段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最终按工程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以建设单位开竣工指令)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2.1.5.2 质量目标: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同时须满足地产平台的相关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
2.1.5.3 安全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零。
2.1.5.4 成本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管理活动,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
2.1.5.5 合同信息管理:要求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 1 个标段。金属科技产业园项目已启动建设,急需接入正式用电。由项目方向市供电公司办理用电业务申请,经供电公司勘查现场具正式供电方案:一路电源从110kV 北郊变新出一条 10kV 电缆至项目地块的新建前置环网柜;一路电源从220kV开源变新出一条 10kV 电缆至项目地块的新建前置环网柜。(两条接入电源均需穿越铁路和高架,与铁路、高架相关的事宜由中标单位负责和铁路及高架相关部门对接一切手续,甲方负责配合提供资料。)包含埋管、顶管、箱变基础、分支箱基础、电缆井等工程,招标人保留定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本公告共划分成 1 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E3209020002000045001 |
新洋金属科技产业园外电接入工程 |
金属科技产业园项目已启动建设,急需接入正式用电。由项目方向市供电公司办理用电业务申请,经供电公司勘查现场具正式供电方案:一路电源从110kV 北郊变新出一条 10kV 电缆至项目地块的新建前置环网柜;一路电源从220kV开源变新出一条 10kV 电缆至项目地块的新建前置环网柜。(两条接入电源均需穿越铁路和高架,与铁路、高架相关的事宜由中标单位负责和铁路及高架相关部门对接一切手续,甲方负责配合提供资料。)包含埋管、顶管、箱变基础、分支箱基础、电缆井等工程,招标人保留定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肆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1.1.资质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肆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承担过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10KV及以上的电力外线接入工程且该业绩要求必须是平台公开招标的业绩(竣工验收证明需要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四方签字盖章)。
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亭湖区(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 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
3.2.2.其他要求:
3.2.2.1.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3.2.2.2.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 2024 年 12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2.2.3. 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3.2.2.4. 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可选)
3.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一)投标人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有不良记录且在惩戒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4 年 02 月 01 日(含)以来,没有因串通投标、弄 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三)企业自 2024 年 02 月 01 日(含)以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 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四)企业自 2024 年 12月 01 日(含)以来,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 通报批评的;
(五)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 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应当在资 格预审公告与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6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03 月 27 日 09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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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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