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兖煤蓝天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钙粉(石灰石)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06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兖煤蓝天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钙粉(石灰石)采购项目共划分为2 个标段,总量约24 万吨:

标段

规格

交货地点

预估年需求量(万吨)

标段一:钙粉(石灰石)

150 目

山东兖矿济三电力有限公司、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

15

标段二:钙粉(石灰石)

150 目

山东省菏泽市兖煤菏泽能化有限公司赵楼综合利用电厂

9

2.2 招标文件中的数量为暂估数量,最终以实际、验收合格使用量作为结算数量。中标人应保证招标人提出的零星用量的及时供货。投标报价包括货物的供货、检验、包装、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税费(税率13%)等所有费用,投标人免费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本项目可兼投不可兼中(如出现两个标段评标结果第一名均为同一投标单位,由招标人根据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
2.3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 年4 月30 日分批交货;当天的交货时间约定为8:00 至24:00 为具体交货时间,特殊情况按使用单位通知执行,投标人应确保应急计划的货物供应,保证电厂锅炉正常运行。 2.4 交货方式:落地交货。

2.5 运输方式:罐车密闭运输。运输车辆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特别是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必须使用国V 及以上合规运输车辆进行24 小时不间断运输,运输车辆不少于八辆全封闭车辆。

2.6 报价方式:投标人须报包含供货、检验、包装、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税费(税率13%)等所有费用的落地单价(元/吨)和预估总价(一标段以15 万吨计算,二标段以9 万吨计算)。

2.7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2 年至2024 年)不少于5 份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文件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业绩表应注明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等资料。招标人保留查验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权利。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如被证实与真实性不符,其投标将被否决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 万元人民币(含1000 万元人民币),营业年限在3 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

(2)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信息(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具备招标货物相应的生产资质证件(按国家有关最新规定执行)。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代理商、中间商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因违规等原因,被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3.5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3 月6 日起至2025 年3 月11 日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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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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