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批安全费用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2025-03-062.1 项目名称: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批安全费用物资采购。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批安全费用物资采购
标段内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3 交货地点: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批安全费用物资采购,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者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矿用隔爆型除尘摄像仪、矿用本安型除尘摄像仪、煤矿用聚乙烯绝缘编织屏蔽聚氯乙烯护套通信电缆及煤矿用聚乙烯绝缘铝-聚乙烯粘结护层聚氯乙烯护套通信电缆的制造商授权书,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的投标均无效;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一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2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招标明细中任意一项的供货业绩(同类产品均可,型号仅供参考);
代理商提供的本次授权制造商业绩或自身业绩均可认定为有效业绩。代理商提供的自身业绩需和本次授权的制造商一致。合同无法体现是否为本次授权的制造商时,可另附佐证材料。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供货业绩中有进口配件供货业绩,还须提供对应的报关单(同类产品均可)。
注: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截图】。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03-06 17:30至2025-03-11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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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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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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