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霞冶炼厂2025年第二季度(4-6月)煤质活性炭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2025-03-06标段/包名称 | 丹霞冶炼厂2025年第二季度(4-6月)煤质活性炭招标采购采购信息公告 | 标段/包编号 | 深中岭招(招)字20250301号 |
报价方式 | 采购控制价(元) | *** | |
评审办法 | 开启形式 | 线上开启 | |
投标/响应文件 | 线上递交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保证金金额(元) | 60000 |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 否 | 联合体投标 | 否 |
交货期(天) | 90 | 交货期说明 | 2025年06月30日前按通知分批到货 |
招标/采购范围 |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合格投标人要求 4.1 投标单位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招标人不接受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所投的投标文件; ②、投标人须有良好纳税记录,税务等级为B级或以上(需提供最新一期增值税纳税等级申报表,税务等级证明材料复印件); ③、若投标单位是生产型企业的(下属、同级)营销单位、地区代理商或综合贸易型企业须提供上游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购销协议等证明。 ④、活性炭须采用物理法生产,经碳化、活化等工艺系列产出,生产单位、代理商或贸易商的上游生产厂家须具备上述活性炭完整生产设备及工艺流程,同时须有一定数量的煤质活性炭原料库存和仓库库容(仓库库容≥200吨),以确保货源稳定,能按照招标方指定时间交货,保证正常生产供应。(注:招标人在定标前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若中标候选人不满足本项目规定的生产工艺或库存要求,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4.2 投标人必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法人授权委托书(须法人代表签字)、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3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接管、被宣告破产等影响经营资格及履约能力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投标资格的情形。(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4.4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4.5 投标人必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等政府信息渠道查询的股东名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国家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股东名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查询结果有效。) 4.6 投标人须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 | ||
质量要求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5-03-06 09:00:00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3-14 17:00:00 |
质疑截止时间 |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 | ||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3-28 09:00:00 | 开标时间 | 2025-03-28 09:00:00 |
文件售卖开始时间 | 2025-03-06 09:00:00 | 文件售卖结束时间 | 2025-03-14 17:00:00 |
文件获取地点 | |||
开标地点 | (登录后查看)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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