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检验、病理外送项目论证公告

2025-03-06
一、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检验、病理外送项目

二、预算金额:人民币肆佰伍拾万元整(¥4,500,000.00)

三、服务地点: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

四、报名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登记的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注册登记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提供总所(总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函,且同一家总所(总公司)若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分支机构,总所(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参与投标);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设置有医学检验科(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无串通投标、无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参与供应商现场需提供相关报价和服务方案

(一)本项目投标报价为费率(折扣率),即后期采购人支付给中标人的金额:按深圳市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当月标本数量*中标费率(折扣率)。注:收费标准参照深圳市现行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如收费标准发生变化时,按照上级部门新颁发文件的收费标准执行。投标价格必须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包括但不限于检验费、人工费、试剂费、运输费、耗材费、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全部费用。

(二)服务方案应包含:

1.公司资质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

2.可操作的项目名称(包含但不限于检验项目、病理项目、基因测序与解读、血药浓度测定等)检测方法及样本/样本量

3.出报告的周期

4.危急值报告方案

5.实验室检测项目性能验证与质量控制方案

6.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

7.业绩情况:包含但不限于与其他单位签订检验、病理项目外送第三方合同(可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等)。

8.拟投入的服务资源(车辆、场地、冷链、工具、机器、系统、接口等)情况

9.技术优势、应急预案等

10.其它补充材料。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时间: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13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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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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