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西站到发线防溜装置维修配件采购公告
2025-03-06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西站到发线防溜装置维修配件采购项目,按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项目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驱动总成 |
TFD-06 |
个 |
2 |
合同约定 |
包头西站 |
2 |
花键法兰 |
TFD-06 |
个 |
20 |
合同约定 |
包头西站 |
3 |
单键法兰 |
TFD-06 |
个 |
20 |
合同约定 |
包头西站 |
4 |
交流接触器 |
TFD-06 |
个 |
10 |
合同约定 |
包头西站 |
5 |
行程开关 |
TFD-06 |
个 |
20 |
合同约定 |
包头西站 |
6 |
制动轨螺丝 |
TFD-06 |
个 |
100 |
合同约定 |
包头西站 |
7 |
手摇解锁总成 |
TFD-06 |
个 |
4 |
合同约定 |
包头西站 |
注:1. 要求提供明细报价(包括含税价与不含税价),并标明所投产品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家。2. 以上名称的报价含运输费用。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物资、设备基本性能要求:防溜装置维修配件与站场既有的T.FD-06型防溜装置配套使用,并保证更换配件后设备能与SAM系统进行联锁接入。用户对防溜装置养护维修更换配件后,防溜装置的各项制动缓解时间、结构强度、制动能高、整机稳定性等技术指标、安全性能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行业标准《铁道车辆停车防溜装置第1部分:内撑式停车防溜器》(TB/T3162.1—2007)的规范要求。生产厂家须有原铁道部或铁路总公司产品技术鉴定或审查证明文件,以保证满足设备整体使用性能,确保设备安全正常工作。
3.2质量保证要求:全新配件,保证现场正常使用。
3.3 售前售后服务要求:供货厂家待验收合格后履行质保期限。产品质保期为合同签订的到货日期验收合格后一年。设备在质保期内出现非人为原因的故障,由卖方负责维修。
3.4 其他要求:保证设备按期、完好运达接收单位,保证在规定使用期限内不发生技术质量与安全问题。在规定使用期限内由于设备自身技术质量安全由提供商负责。
3.5 交货日期要求:详见合同约定期限。
3.6 付款方式:详见合同约定。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7 验收方式: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以及合同约定条款进行验收。
3.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
3.9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0报价单位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机构信用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
3.11满足国家、铁路总公司及行业生产的有关资质要求和规定,国家或铁路总公司有许可、认证、质量检测等强制要求的产品,必须取得相应的认证许可或质检报告等。
3.12不接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四、相关要求
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3月13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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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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