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引汉济渭二期工程黄池沟配水枢纽及南北干线隧洞进口段项目(型材)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2025-03-06
1.招标条件

1.1本次招标项目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引汉济渭二期工程黄池沟配水枢纽及南北干线隧洞进口段项目(项目名称),建设单位为陕西省引汉济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引汉济渭二期工程黄池沟配水枢纽及南北干线隧洞进口段项目,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型材采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黄池沟配水枢纽及南北干线隧洞进口段土建、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黄池沟配水枢纽分水池、池周进出水闸、溢流侧堰、放空设施、池底排洪设施、黑河连接洞及黄池沟黑河供水连通洞,南干线黄午隧洞进口500米范围开挖支护,200米范围洞衬,北干线黄池沟隧洞洞身开挖支护及上黄池开挖和支护(隧洞出口洞脸),黄池沟配水枢纽及南北干线隧洞进口段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安装。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型材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钢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2-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合格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招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参与响应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产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②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③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④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⑤本包件采购不对型材物资做资格条件要求,但中标单位所供应物资应满足最新国标及项目部使用要求。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3月7日12时00分至2025年3月12日17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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