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延边州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一标段:JLHS2025-006
二标段:JLHS2025-007
三标段:JLHS2025-008
四标段:JLHS2025-009
2.2项目名称及标段划分:
一标段:2025年延边州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项目(一标段)
二标段:2025年延边州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项目(二标段)
三标段:2025年延边州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项目(三标段)
四标段:2025年延边州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项目(四标段)
2.3招标范围:
一标段:成品油产品75批次、儿童学生用品及服装103批次、煤炭产品20批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标段:成品油产品75批次、电线电缆产品30批次、电器附件产品30批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标段:天燃气产品45批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标段:食品相关产品80批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项目地点:延边州境内生产领域、流通领域(实体店抽查)。
2.5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年12月31日完成(相关检验报告和结果须以直接送达方式送达)。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与项目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
3.2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或具有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于2025年出具),并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相应证明材料即可);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3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本项目。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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