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兰州市道路交通污染物监测站建设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06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SJ

2.项目名称:兰州市道路交通污染物监测站建设项目监理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15万元

5.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6.采购需求:兰州市道路交通污染物监测站建设项目建设内容范围内所有建设、安装调试、试运行的全过程监理及项目验收合格、试运行调试和竣工资料移交等全过程的监理服务。(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内容履约结束后终止。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相关事宜的通知》(兰财采〔2021〕27 号),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房屋建筑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工程监理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中级技术职称,并持有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单位社会保险缴存凭证),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均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中标后未经允许不得更换。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12%的扣除。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 12%的扣除。

③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12%的扣除。

④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优先采购政策。

⑤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有关规定,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和优先采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

1.时间:2025年03月07日至2025年03月13日,每天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