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某21、某22生心理检测及评估设备
2.项目编号:0730-2511020132/01
3.项目概况:包号招标内容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交付周期01某21、某22生心理检测及评估设备某21生心理检测及评估设备:117某22生心理检测及评估设备:117共234a)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设计方案评审;b) 合同签订后2.5个月内完成软件需求评审;c) 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完成所有产品交付;d) 配合委托方完成所有模拟器系统整机测试后进行验收。★3.1本项目采取“方案择优”进行招标,选定1家投标人成为胜出单位; ★4.投标人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不包括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2) 具有有效的由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颁发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承制范围应与本项目相关,且包含科研和生产;对于尚未取得《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含过期复审),但已经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的企业,须提供发证机关或监管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明确有效期);3) 具有国军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已包含的,提供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4) 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三级及以上),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5) 未处于军委或军兵种装备部装备采购主管部门禁止采购期内、未处于政府禁止采购期内,提供书面声明文件;6) 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竞争,提供书面声明文件;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9) 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相关材料。5.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6.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6.1发出招标公告时间:2025年3月6日。
6.2发售时间: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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