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生产服务类班车)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年生产运行服务外委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06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相关招标项目(生产服务类班车)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年生产运行服务外委项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代市镇东北。

2.2 项目规模:4×300MW+2×600MW燃煤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标段一:一二三期除灰脱硫运行:2025年6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三期燃运运行: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标段二:三期磨煤机排渣:2025年5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生产现场辅助服务工作:2025年5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化学加药服务: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1)生产运营-灰硫及三期燃运外委(CHDTDZ046/18-QT-07101):一二三期除灰脱硫系统设备的运行操作(含远方和就地操作)、调整、监视,现场设备巡检以及事故处理等,维持系统参数的正常稳定。三期燃运、燃油泵房设备的运行操作(含远方和就地操作)、调整、监视,现场设备巡检以及事故处理等。

(2)生产运营-三期磨机排渣及全厂生产辅助外委(CHDTDZ046/18-QT-07102):三期磨煤机排渣;生产现场辅助服务工作;尿素站内尿素接卸、尿素添加配置溶液及日常巡视,凉水塔、废水系统、炉内等化学加药及加药现场清洁文明生产工作。

本次招标为打捆招标,共有灰硫及三期燃运外委(以下简称:标段1)、三期磨机排渣及全厂生产辅助外委(以下简称:标段2)两个标段,两标段之间遵循“互斥原则”,即兼投不兼中,一个投标人可同时投两个标段,但只能中标两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对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标段综合得分均排名第一的情况,则推荐其为标段1的中标候选人;标段2剔除标段1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后,中标候选人和备选中标候选人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替补。标段1的中标候选人不能作为标段2的备选中标候选人。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生产运营-灰硫及三期燃运外委】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项3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灰硫运行和燃料运行合同业绩(1个合同中包含灰硫运行和燃料运行内容或几个合同中分别包含灰硫运行和燃料运行内容均可)。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的原件扫描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生产运营-三期磨机排渣及全厂生产辅助外委】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项火力发电机组生产辅助服务等类似业绩(正在执行或已完工业绩均可)。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的原件扫描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3-06 15:302025-03-1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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