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坦洲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5年购售电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3-06二、项目名称:中山市坦洲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5年购售电服务项目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
1.资金预算:0.463元/千瓦时
2.资金来源:镇财政资金。
四、项目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五、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及相关承诺函》作出承诺或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供应商同时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及相关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
3.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及相关承诺函》作出承诺或2023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供应商同时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及相关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
4.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照《关于资格的声明及相关承诺函》格式作出相关承诺。
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关于资格的声明及相关承诺函》格式作出相关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参照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照《关于资格的声明及相关承诺函》格式作出相关承诺)
8.供应商须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已在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注册,并正式取得售电资格的售电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网页截图)
9.供应商具有广东电力市场售电资格。(提供对应批次准入文件相关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各潜在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03月06日至2025年03月13日17时30分……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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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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