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新港中路470号大院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其他材料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3-061.1采购条件
为满足公司物资集中采购新港中路470号大院老旧小区改造设计施工项目经理部其他材料需求计划,根据中国铁建区域物资集采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对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新港中路470号大院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使用的其他材料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诚邀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
1.2采购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和《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实施细则》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 新港中路470号大院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赤岗街道。改造建筑面积16000平米,建筑年代为2000年前,建筑机构为砖混、钢筋其他材料结构。小区共计84栋楼,老干部住宅别墅48栋,多层住宅30栋,其他综合住宅6栋,居民户数340户。合同金额2487.18483万元。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2.2.2 招标方式: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3.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2 本次招标“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能力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
(2)许可和认证要求:符合各项材料相关规范的要求(国标);
(3)财务能力要求:响应供应商应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能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相关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响应供应商需具备不少于200万的垫资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在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人负有对投标物资的质量保证责任;
(5)履约信用要求:响应供应商近三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响应供应商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国铁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6)其他要求:
①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供应商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响应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谈判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3月10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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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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