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马路乡金联村、犀牛村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061.项目编号:GZ-D
2.项目名称:金沙县马路乡金联村、犀牛村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R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435600.00元
5.最高限价:435600.00元
6.采购需求:金沙县马路乡金联村、犀牛村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具体标的物名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5:采购需求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完成;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4年至投标截止前任意时间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清单和专业技术能力人员名单;或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或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E.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以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税务机关印章的凭证为准);或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F.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G.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03月07日至2025年03月14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
2.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7日10点00分,(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项目磋商);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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