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天津市数据发展中心-天津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信息化管理平台(二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0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天津市数据发展中心-天津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信息化管理平台(二期)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20.0万元

最高限价:119.75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97.5 97.5 通用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第2包 3.5 3.25 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第3包 7 7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第4包 6.5 6.5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第5包 5.5 5.5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包: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开发任务(包括3个月试运行),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供一年的维保服务。 第二包:合同签订之日起监理项目的整个流程,保障项目按时验收,直至项目终验结束。 第三包:合同签订起准备相关材料,项目具备测评条件,在接到通知的6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等保测评工作。 第四包:合同签订起准备相关材料,项目具备测评条件,在接到通知的6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密码测评工作。 第五包:合同签订起准备相关材料,项目具备测评条件,在接到通知的一个月内完成测试工作,三个月内完成回归测试,并出具测试报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根据《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管理办法》的规定,第四包投标人应列入国家密码管理局公告(第49号)机构目录之内。 (二)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06日到 2025年03月1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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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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