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河北雄安新区分公司2025-2026年微模块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2025-03-061.1项目概况: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河北雄安新区分公司2025-2026年微模块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预估金额为25.08万元(不含税),拟成交1名供应商,成交份额为100%。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本项目采购内容:中国电信河北雄安新区分公司2025-2026年微模块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所需的相关维保服务,包括微模块的日常维护及故障处理。
服务地点:河北雄安新区。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若在合同有效期内份额执行完毕则合同终止)。
1.2.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
1.3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不含税最高响应限价为950元/月/套,供应商响应报价超过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供应商自2022年01月01日至本询比公告发出之日(不含公告发出当日)具备的机房微模块相关的维保类实施经验累计含税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万元。
证明文件:(1)须提供实施经验关键页(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结算单)的扫描件(至少包括首页、服务内容、实施经验金额、签字盖章页)。(2)时间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或框架协议下订单/结算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单项合同或框架下订单/结算单累计含税金额核算实施经验金额。(3)单项合同、框架协议、订单、结算单均须有双方盖章、日期,缺一不可。(4)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单的且金额不一致的,以金额小的为准。
2.1.4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以及不少于2人的维修人员。维修人员中至少具备2个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证)。项目负责人和维修人员不可兼职,否则涉及人员均视为无效。
证明文件:(1)以上所有人员均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劳动合同扫描件。(2)维修人员中特种操作人员还须提供应急管理部门(或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扫描件,应当复审的须体现复审记录或官网查询记录,否则视为无效。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人员视为无效人员。
2.1.5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配备以下车辆、工具及设备:
(1)至少配备1辆专用汽车;
(2)至少配备2套常用工具,每套包括但不限于:电压表、电流表、压力表,涨管器、扩口器、割管刀、钳型表等;
(3)至少配备1套常用设备,每套包括但不限于:抽真空机,电焊机等。
2.1.6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7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3月14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3月14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3月14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8)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响应产品资格要求:
2.3.1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响应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
2.3.3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7日8时30分至2025年3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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