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临川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用隔帘、办公窗帘及门诊大厅顶棚遮阳帘采购及安装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0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8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项目 |
数量 |
采购预算 总金额 |
技术参数 |
1 |
抚州市临川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用隔帘、办公窗帘及门诊大厅顶棚遮阳帘采购及安装 |
1项 |
428500元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周内进行施工,一个月内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开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三证合一版本),若为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原件)。】;
(2)投标人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3)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由投标单位自行出具的承诺函或资格承诺函)。
(4)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原件;(由投标单位自行出具的承诺函或资格承诺函)。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3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5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提供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或资格承诺函)。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税收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2025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资格承诺函)。
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单位信用证明;注:承包方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由投标单位提供截屏或资格承诺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07日 至 2025年03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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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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