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0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8.8116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8.8116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主要内容: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大米、食用油、调味品、蔬菜、肉类、禽肉、禽蛋、鱼虾、冰冻食品、豆制品、乳制品(牛奶、酸奶等)、面食及其它食品。

2、采购数量:1 项

3、采购预算:688116.00元,最高限价:688116.00元  

4、报价要求:按下浮率报价。(注:①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下浮率进行报价,下浮率须≥0%,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时,所有食材为同一个下浮率,含食材、人工、运输、税费等全包价。②采购人不保证成交供应商最终结算金额与成交金额一致,以实际发生量为准。③定价为每月为一周期。由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共同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大型农贸批发市场、超市等进行市场调查,必须包含大米、食用油、调味品、蔬菜、肉类、禽肉、禽蛋、鱼虾、冰冻食品、豆制品、乳制品(牛奶、酸奶等)、面食及其它食品等类别。最终双方一致达成当月执行单价。各产品单价=采购食材的预算价×(1-成交下浮率);结算价=各产品单价×实际供货量。投标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④采购人根据需求每半年委托第三方进行一次结算审计,核实支付金额,多退少补。

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保证不得采购腐烂、变质、污染、超过保质期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不得采购没有产品标准、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批准文号的预包装食品等,如不符合投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1年说明:①在合同存续期间,食堂配送单位每日进行配送,大队每月对配送单位的菜品质量及服务进行满意度测评,高于90%(含90%),大队次月初打款;满意度80-89%之间,配送单位整改完成后打款;满意度测评低于80%,需按照大队意见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为15天,期间将暂缓付款,整改1次不达标,扣除月费用5%,整改2次不达标,扣除月费用10%,(或扣除履约保证金10%,整改2次不达标,扣除月费用20%,)累计3次仍然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大队有权解除合同。②配送12个月满意度达90%以上的,经双方共同确认服务内容协商一致且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1次合同,合同费率不变。如成交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服务并未达到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已落实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特殊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领域许可证》或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部门备案登记允许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回执。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07日  至 2025年03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7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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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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