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兴文经济开发区新材料制造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2025-03-06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 四川兴文经济开发区新材料制造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兴文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兴发改固【2024】 21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兴文县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对上争取资金及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兴文县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兴文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兴发改固【2024】 21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建设地点:兴文县 2.2规模及投资额: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42.68亩。该项目分期实施,本次招标的四川兴文经济开发区新材料制造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建设规模包括:新建新材料生产企业定制厂房约82000平方米及停车位、园区道路和相关配套设施等,总投资约40000万元。 2.3计划工期:施工工期(120日历天)和缺陷责任期。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含缺陷责任期)。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范围内(含设计变更)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2.5标段划分:监理1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 年 / 月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 )执业证书, /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3-07 00:00 至 2025-03-12 23:59 获取招标文件。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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