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分公司2025年分宜县前端设备采购及人像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06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为满足中国电信新余分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分公司2025年分宜县前端设备采购及人像系统建设项目进行采购。

1.2招标内容

本项目拟采购一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分公司2025年分宜县前端设备采购及人像系统建设项目所需的设备及相关服务。本次招标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技术规范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人脸系统及前端设备建设

详见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1批

招标人指定地点(新余市分宜县)机动车可达

项目建设周期6个月,运营服务36个月。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取一名中标人,中标份额为100%。

1.4预算金额:含税577万元人民币,项目类型为货物类。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预算价含税人民币577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2.1.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核心产品移动式布控终端、400W全彩球形终端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供应商投标(提供制造商对该项目的授权函作为评审依据)

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6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6.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提供承诺函。

2.6.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投标人承诺如本项目中标,则将在设备发货前完成办理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提供承诺函。

2.6.3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7日8时30分至2025年3月1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北京时间,下同)。

5.招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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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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