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医院创伤中心C型臂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06预算金额: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保证金金额(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 |
1 |
创伤中心C型臂机 |
1套 |
480000.00 |
9600.00 |
工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2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特定资格要求: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提供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提供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提供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提供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须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07日 至 2025年03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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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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