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东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液态聚氯化铝、液态聚氯化铝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06

 

 

 

 

 

东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液态聚氯化铝、液态聚氯化铝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登录后查看)受东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东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液态聚氯化铝、液态聚氯化铝铁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本招标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招标范围:

货物名称

暂定采购数量(吨)

预算综合单价(不含税)(元/吨)

所涉及公司或其权属子公司

供货期

交货时间

保质期

交货地点

合计

小计

液态聚氯化铝

59750

22000

699.12

供水公司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供货期结束后,按招标人或招标人权属子公司(含招标人权属子公司的子公司、分公司)实际生产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签订补充协议延长不超过三个月的供货期。

一般情况下,日常供货(非加急供货)为接到供货通知24小时内,加急供货根据招标人权属子公司运营项目要求时间节点,其中供水公司要求12小时内,净水公司要求4小时内,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权属子公司运营项目供货通知为准。招标人无需因加急供货而额外支付任何费用。节假日期间,需保障正常供货,不受交通及其他方面的影响。

液态聚氯化铝为以招标人运营项目验收之日算起6个月,液态聚氯化铝铁为以招标人运营项目验收之日算起3个月,保质期内产品质量须达到所有技术指标要求。

招标人权属子公司在东莞市范围内的运营项目。

31150

495.57

净水公司

6600

495.57

实业公司

液态聚氯化铝铁

10400

10400

510.00

净水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篇用户需求书)。

 

2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合法存续、正常经营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 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取得投标产品制造商就本次投标独家授权的经销商;

2.3 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环境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环评批复(批复内容须体现含投标产品);

2.4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投标品牌液态聚氯化铝供货业绩,若投标人计划向给供水公司、净水公司和实业公司提供来自不同制造商生产的不同品牌(或同一制造商生产的不同型号)液态聚氯化铝,则须提供两份分别对应不同投标品牌(或不同型号)的液态聚氯化铝供货业绩【或一份能体现拟供不同品牌(或不同型号)液态聚氯化铝供货业绩】,以及一份投标品牌液态聚氯化铝铁供货业绩(合同签订日期均为2022年1月1日或以后);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3月27日10:00~10:30;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3月27日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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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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