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烟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在线烟尘浓度监测仪采购项目
二、标段(包)编号:(登录后查看)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烟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 无
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项目概况:建设焚烧处理规模850t/d,污泥处理规模300t/d(含水率80%)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置2条425t/d垃圾焚烧生产线。
七、采购货物内容与数量:本项目所涉的烟气在线烟尘浓度监测仪器设备需满足对采购人两台炉的烟气排放结果进行监测要求,并确保采用每台测量装置配一台独立分析装置的供货方式,潜在供应商必须具备设备供货安装、调试运维、售后服务等全过程服务能力,同时保证所供应的设备能对每台焚烧炉的烟气排放结果进行独立监测,具体详见本项目《技术规格书》内容。
八、采购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九、采购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2025年03月31日前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工作,安装完成后一个月内完成验收备案手续。
十、采购货物交付地点:山东省烟台市开发区古现街道上海大街95号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组织;供应商如为非设备生产制造厂家时,则必须提供所供设备原生产制造厂家的投标授权函件(注:该设备原生产制造厂家如出具投标授权函件即视作其自身放弃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权利);供应商所供设备必须具备国家权威机构颁发且与所供设备名称相一致的“计量型式批准证书”、“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适用性检验报告”(注:如所供为进口设备时,则除此外还应提供欧洲TUV或MCERTS认证,其中认证中的测量组分应与本项目组分相符,所有证书必须具备可溯源性)。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2022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2项厂企单位本标段所供设备同一品牌的供货或安装的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2023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其他要求: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询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询比。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3月07日 到 2025年03月11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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