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春市城区燃气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文物影响评估(资格后审)招标公告

2025-03-0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城区燃气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项目,项目采购单位为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超长期特别国债及建设单位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文物影响评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城区燃气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文物影响评估;

2.2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2.3招标范围:文物影响评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预算金额:41万元;

2.5服务地点:(登录后查看);

2.6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评估报告通过审查结束;

2.7质量标准:优质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文物影响评估类似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

3.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之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4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06日至2025年03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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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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