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2025年生产保障运输及零散用车运输项目(港内)招标公告
2025-03-07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2025年生产保障运输及零散用车运输项目(港内),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天津分公司2025年生产成本计划。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根据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分公司)生产实际需求,特制定2025年天津分公司生产保障运输及零散用车运输项目(港内)招标,费用预算387万元(不含税,具体情况以中标单位实际情况为准)。以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结算,不保证招标金额全额使用。
服务标准:按照甲方需求的车型、时间、路线完成运输任务;所运输人员及货物、设备必须完好无损。
结果有效期:从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
2.2 招标范围:生产保障用车和零散用车服务。
越野吉普车、皮卡车、客车等车型运输服务。生产保障及零散用车车辆服务范围主要在大港油田油区、大港南部项目部、冀东项目部、江浙及其他零散项目服务区域;也可能与外部市场间进行调配。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生产保障及零散用车最单车高限价
序号 |
拟配置车型 |
日台班单价元 (不大于130公里) |
超台班行驶单价 (元/公里) |
备注 |
1 |
客车11≦座位数≦17 |
554.73 |
2.99 |
|
2 |
客车18≦座位数≦36 |
810.26 |
2.99 |
|
3 |
客车37≦座位数≦55 |
1057.00 |
8.13 |
|
4 |
越野吉普A(相当于TANK500同等车型) |
673.00 |
3.62 |
价格在30万以上排量在2.0-3.0之间。主要用于山区、沙漠及冰雪路面,要有很好的越野能力,及通过性和稳定性。 |
5 |
越野吉普B(相当于丰田越野车同等车型) |
749.72 |
4.04 |
价格超过45万、批量3.5以上。主要用于山区的道路和攀爬陡峭的山坡,以及在沙漠、戈壁的松散的沙土中有很好稳定性及强大的动力。 |
6 |
越野吉普C(相当于福特越野同等车型) |
505.48 |
2.73 |
主要用于一般非铺装路面的作业现场。 |
7 |
轿车(相当于帕萨特同等车型) |
475.46 |
2.56 |
|
8 |
商务车(相当于别克商务同等车型) |
651.59 |
3.51 |
东部监督中心 |
9 |
皮卡 |
403.36 |
2.17 |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单价(不含税),投标人依据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报出唯一一个下浮率Y%,其中Y值为整数。投标人只能报同一下浮率,投标人报出的下浮系数必须≧0,否则否决其投标。下浮后结算的运费价格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6年3月31日止。
2.4 标段划分:划分为 1 个标段。
2.5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6 费用结算规定:
2.6.1 月基础费按以下方法计算:
对于长期使用的车辆,原则上以月为单位(例如3月21日-4月20日,具体可依据实际情况调整)进行每期数据统计。
以本期统计自然天数×130公里(假定为A公里)为基础数据测算:
(1)如该期间内累计行驶公里数小于A,则按每天130公里的台班费收取基础台班费用。
(2)如该期间内累计行驶公里数大于A,则首先收取每天130公里基础台班费,在此基础上,超出A的部分作为超台班行驶公里数。超台班行驶费用=超台班行驶公里数×超台班行驶单价。
(3)当期行驶费用=基础台班费+超台班行驶费。
(4)对于合同初期或末期以及零散临时用车时,可能存在某期统计天数较少的情况,依据实际自然天数按上述方法计算。
2.6.2 司机食宿费:
(1)招标人不负责中标人的司机在招标人基地的餐费;中标人司机如需要招标人安排用餐,则需要按招标人规定的标准交费;
(2)长途出差的司机住宿费须按照招标人规定的住宿标准执行,招标人项目负责人对实际发票金额核定后,由招标人支付给中标人,但途中的餐费及差旅补助等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2.6.3 中标人在服务中发生违反招标人交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招标人企业管理规章制度等规定的,招标人有权予以处罚,并在支付费用中予以扣除。
2.6.4 以车辆行驶证视为投产日期,车辆投产年限在5年以内的,按照成交价计费;车辆投产年限超过5年的(包括在执行合同过程中从某月开始超过5年),每超出1年,该车结算价格下浮5%;车辆投产年限最高不得超过8年。
2.6.5 单车月度(如零散用车则为单日)总费用=行驶费+住宿费(如有)+过路过桥费、 停车费(如有)-违反纪律处罚(如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投标人具有独立生产经营场所(提供土地证明或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人身份证投标人与授权人一致;
投标人须取得注册地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类别为“道路旅客运输”(提供扫描件)。
3.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同类业绩,提供业绩汇总表,包含合同名称、合同相对人、签约金额(含税)、结算金额(含税)、发票号码、开具金额(含税)等关键信息(以发票含税累加额为准)。
业绩发票投标人须自行核实,经查询为“不一致”、“作废”、“红冲”,且未注明合理原因的,视为虚假投标;“查无此票”视为无效发票。
3.3车辆要求:
(1)车辆行驶证中车辆所有人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即车辆自有。
(2)计划使用车型和预计数量如下(表中数量为预估长期使用的车辆,有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32≦座位数≦55大客车暂不作为长期使用):
序号 |
车型 |
参考型号参数 |
数量(台) |
1 |
客车 |
11≦座位数≦17 |
3 |
2 |
客车 |
18≦座位数≦36 |
1 |
3 |
客车 |
37≦座位数≦55 |
随机要求 |
4 |
越野吉普车A |
相当于TANK500同等车型 |
1 |
5 |
越野吉普车B |
相当于丰田霸道同等进口或合资品牌 *2.4T升≦发动机排量≦4.0升; *50万元≦车辆不含购置税原值≦65万元。 |
2 |
5 |
越野吉普车C |
相当于福特吉普同等品牌 *2.0升≦发动机排量<2.4T升; |
5 |
7 |
轿车 |
5座轿车; *发动机排量不高于1.8升; *不含购置税车辆原值低于18万元;相当于帕萨特同等车型 |
1 |
8 |
商务 |
7座别克商务同等 |
1 |
9 |
皮卡车 |
四轮驱动 |
4 |
合计 |
18 |
所有车辆必须满足当地车辆环保要求。
所需提供证明材料:车辆清单、保险单、车辆登记证、车辆行驶证(主页、副页、最新且在有效期内的年审页及车辆照片);投标人投标的车辆类型和数量必须满足上表中要求。
3.4人员要求:
(1)每车配一名驾驶员。要求驾驶证准驾车型与所驾驶车辆相符,具备从业资格证,驾驶员驾驶经验高于5年、年龄小于55岁。
(2)配备项目安全员,负责本项目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要求提供承诺书。
(3)人员证件要求:
①驾驶员提供:身份证、驾驶证、劳动合同;工伤保险、意外伤害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雇主责任险中任意一种,投保人必须与投标人相一致,否则无效。
②项目负责人兼安全员需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2023年1月至今的社保证明。
3.5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④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分支机构要求:允许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参与投标,但必须得到总公司的授权,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投标时执行分支机构的资质、业绩、财务文件。
3.8 其他要求:投标人承诺自行处理运输服务过程中因自身车辆、人员引起的纠纷;提供签订合同后开工前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取得中国石油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合格证书的承诺。
投标人未被集团公司或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取消(或暂停)投标、交易资格(取消相应市场准入、暂停投标、交易、列入黑名单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人的供应商资格没有被中石油冻结、中止、终止等情况;中标人必须承诺同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所有车辆安装中标人的卫星定位系统、行驶记录仪等安全监控设备;投标人必须明确知悉,招标人有权根据自身业务需求调整,随时停止使用部分或全部车辆或终止合同,此类事项会提前1个月发出通知。
3.9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需要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等),提供会计师事务电话以便现场查询,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时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 03月 07日至2025年 03月 12日24时前(北京时间)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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