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渤海校区幸福道校区)专升本考试培训定点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07
项目名称:天津城市职业学院(渤海校区幸福道校区)专升本考试培训定点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天津城市职业学院(渤海校区幸福道校区)专升本考试培训定点服务项目,为满足在校生高职升本学生校内安全学习要求,缓解学生的就业压力。学院拟引进高职升本辅导机构2家,在学校合作开办专升本考前辅导班。 服务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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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者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2025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3、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机构须有相应项目培训资质(提供办学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证明等证明材料),不得租用或借用他人办学资质。2、投标机构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投标机构需为直接单位,不计算本投标企业的投资公司、上下属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的业绩、人员、设备等,不接受委托代理单位、联合体投标等其他主体的投标。4、投标机构法人无违法犯罪记录,信用良好。5、投标机构成立时间须3年以上,办学规模在区域有影响力。6、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会议,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时,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07日  至 2025年03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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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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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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