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分行2025年设备及网络维修维护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07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分行2025年设备及网络维修维护服务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8.5万元。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报价。

二、项目概况

1、采购编号:AHQ

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分行2025年设备及网络维修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预算:18.5万元。

4、采购内容:为进一步做好技术支撑工作,全力服务行内生产经营,现针对中国邮储银行宣城市分行设备及网络维修维护服务进行采购,服务范围包括市分行各网点及各部门的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维修,电话、网络设备和线路维护;台席和机柜跳线的整理;网点搬迁;每季度提供至少一次覆盖全市网点的巡检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5、供应商参加响应的首次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的,其该响应文件无效。

6、服务期限:1年。

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供应商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供应商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3、供应商具有近三年(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设备及网络维修维护服务采购或类似业绩案例,须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4、供应商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本地化服务的能力是指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①供应商在本地注册成立或在本地具有分公司;

②供应商在本地具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及人员;

③供应商承诺中选后在本地成立固定的服务场所或派驻管理人员。

备注:(1)“本地”系指:宣城市行政辖区范围内;(2)供应商如在本地注册成立的或在本地具有分公司的,则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分公司营业执照;供应商在本地具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及人员的,则须提供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5、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供应商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供应商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供应商(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7)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7、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8、供应商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中选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外包、转包或变相转包,须提供承诺函。

10、供应商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3月11日(报名时间:8:30-11:30,14:00-17:30)

2、招标文件每标段600元,售后不退。

五、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4日09: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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