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绥宁县生态环境质量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071、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绥宁县生态环境质量检测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绥财采
3、(登录后查看)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t竞争性磋商□询价
5、采购项目预算:预算价:5000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6、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7、评审方法:t综合评分法¨最低评审价法
8、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9、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10、本项目分阶段要求响应人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 号 |
项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批 |
标的预算 (元) |
最高限价(元) |
节能 产品 |
进口 产品 |
1 |
2025年绥宁县生态环境质量检测项目 |
2025年绥宁县生态环境质量检测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500000.00 |
500000.00 |
/ |
/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价格折扣。
四、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响应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明: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t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资质证书,且处于有效期,资质认定能力附表须满足项目要求。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磋商小组按本邀请公告第三、四条规定,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
1、时间: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3月14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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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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