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交三公局华中公司舟航路项目ALC轻质隔墙板,加气混凝土砌块采购招标公告

2025-03-07

公告截止时间:2025-03-14 14:00:00


中交三公局华中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舟航路学校项目经理部

(ALC隔墙板、加气混凝土砌块)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ZGS-ZHLXM-GQB-WZ-2025-0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三公局华中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舟航路学校项目,资金来自 航空港区政府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ALC隔墙板、加气混凝土砌块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中交三公局华中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郑州航空港舟航路学校项目,招标组织单位为 中交三公局华中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舟航路学校施工总承包以下简称为郑州航空港区舟航路学校工程,本项目中标日期为2024年9月12日,位于河南省郑州航空港区。项目建设是满足附近重点企业富士康及周边居民职工子弟就学需求的重大民生工程。

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45535.57㎡(约 68.30亩),总建筑面积52552.59㎡,地上面积40146.25㎡,地下建筑面积 12406.34 ㎡。综合楼A区为地上6层教室周转宿舍及学生宿舍;综合楼B区为地上5层教学楼及教师办公;综合楼C区为地上2层报告厅、风雨操场;其他图书室、开闭所、看台、地下餐厅、地下车库、地下人防工程地下设备用房、体育活动场地等,以及室外道路、绿化、大门、围墙、室外管网等基础配套设施。

 2.2 招标内容: ALC隔墙板、加气混凝土砌块,具体信息详见附表:(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ALC条板隔墙

强度等级:A3.5墙厚:100mm

280.72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舟航路学校

2025.4.25

2

ALC条板隔墙

强度等级:A3.5墙厚:150mm

15.45

3

ALC条板隔墙

强度等级:A3.5墙厚:200mm

4611.58

4

ALC条板隔墙

强度等级:A3.5墙厚:240mm

55

5

ALC条板隔墙

强度等级:A3.5墙厚:300mm

50.89

6

ALC条板隔墙

强度等级:A5.0墙厚:150mm

348.73

7

ALC条板隔墙

强度等级:A5.0墙厚:200mm

1769.02

8

ALC条板隔墙

强度等级:A5.0墙厚:240mm

20.82

9

ALC条板隔墙

强度等级:A5.0墙厚:300mm

460.25

10

加气混凝土砌块

(600*100*120)≥A3.5

623.36

11

加气混凝土砌块

(600*200*120)≥A3.5

855.31

合计

 

9091.13

1、技术要求:

1)、生产厂家必须按《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舟航路学校项目施工图》进行设计深化设计,深化设计图纸要经设计院批复。

2)材料要求:预制构件单位,深化设计文件必须提交设计单位审查,得到设计单位同意,方可作为生产依据,才能生产,监理驻场监督。本工程采用外填充墙与内隔墙采用加气混凝土板材,板材墙体按建筑结构构造特点可选用横板、竖板、拼装大板三种布置形式。外墙板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A5.0的配筋板材,内隔墙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A3.5的配筋板材。耐火极限应满足:耐火极限应满足:楼梯间和前室的墙、住宅建筑单元之间的墙和分户墙、电梯井的墙≥2.0h,外墙≥1.0h,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1.0h,房间隔墙≥0.5h,且不应低于结构施工图相关要求,均应为不燃材料。具体产品参数应有甲方选用产品厂家提供。

3)生产厂家必须结合结构图、建筑图、给排水图、电气图、暖通图、弱电图、消防图等图纸深化排版图纸。深化图纸应经设计院复核。详见随招标图纸附件。

4)未尽事宜按照《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舟航路学校建设项目施工图》及国家、省强制规范和国家、省推荐团体标准。

2、验收方式:材料进场后,由甲方组织监理等相关人员组成小组对其进行外观检查:检查材料表面是否平整,无明显的裂缝、孔洞、露筋等缺陷;是否有松动或变形。验收完成后:送货方提交相关的检测报告和证明材料,例如强度试验报告,以确保材料和施工质量合格。通过现场检查后,验收小组进行总结,并出具验收单,确认混凝土ALC隔墙板、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各项指标合格,达到使用标准。验收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建筑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检查,确保质量和安全,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结算周期:每月15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6日至本月 15日;

4、支付周期:每月15日前双方核对供货数量并办理结算手续,卖方向买方提供一票制(    %增值税专用发票),每次结算付款为每季度结算款的70%,竣工验收完成付至结算款的85%;结算审计或评审完成后,付至结算款的 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款在强度等相关质量资料齐全后3个月内付款。中间结算不免除卖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

5、支付方式: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 )网银转账支付;

(√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 )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票据期限:( )3个月;(  )6个月;(  )9个月;(√)12个月

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含税3225522.17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 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许可经营的产品,必须要有相关合法、真实、有效的许可证或代理授权;

3.1.3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2 其他要求:

3.2.1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3 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4 各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视情节给予1-3年或永久禁止参与中交三公局各级单位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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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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