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陕铀-25年-陕铀六期等项目水土保持评估服务采购公告
2025-03-07(南区在建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咨询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本采购项目 南区在建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咨询服务 已由 中核陕西铀浓缩有限公司 批准实施,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 中核陕西铀浓缩有限公司 ,集采机构为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1 采购范围:为中核陕西铀浓缩有限公司南区在建项目提供水土保持工作全过程咨询服务,服务交付成果要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0日内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并取得批复文件。剩余工作内容须按照采购人的项目时间节点要求于项目竣工验收前完成,并取得相关行政批复文件,完成在水利行政部门核备。
2.3 服务地点:中核陕铀南区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按照采购人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完成采购人南区在建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相关全过程服务,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完成采购人在建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闭环管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采购相关内容。
3.2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 本次采购(£接受 ?7?1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且不得存在本采购公告3.5款所规定的情形。
3.4 其他要求:
供应商投标的产品(整机)如需进口,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提供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供应商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如适用)
3.5保密及廉洁要求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要求(见保密承诺函),并须遵守相关廉洁要求(见廉洁承诺函)。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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