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5年含油污泥减量化处理招标公告
2025-03-072.1项目概况: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5年含油污泥减量化处理项目,拟投入总费用为750万(不含税)。
2.2招标范围:
第十一采油厂计划2025年对清罐等作业产生的约13000吨含油污泥进行减量化处理,对污油进行过滤、分离、筛选,对分离出的原油进行回收处理,污水拉运至联合站进行处理回注,污泥形成泥饼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最终油泥筛选减量化工作量按照实际工作量结算,本项目不分标段,需3名服务商,第一名分配425万元工作量、第二名分配225万元工作量、第三名分配100万元工作量,具体工作量以实际结算为准。
本项目为固定单价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第十一采油厂招标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选商条件,资金已落实,现对本服务项目进行选商。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 服务地点:长庆油田第十一采油厂生产区域。
2.5 最高限价:570元/吨(不含税)。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并附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3.3 设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不少于1套减量化处置设备(允许购置或租赁设备)。
3.4 人员要求:服务商人员配置不得少于5人,其中1名项目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名操作人员,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国家应急管理部门颁发)。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操作人员为投标人自有员工,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装置操作人员中至少有1人持有类别为低压电工作业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3.5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具有类似含油污泥减量化处置业绩,须提供合同及对应结算发票,发票须同时提供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的查询截图,查询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出之后。
3.6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7 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03月07日至2025年03月12日……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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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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