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耳鼻咽喉科医疗设备购置(二批)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4、预算金额:3,285,000.00元 |
最高限价:3285000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平公资采2025193号-1 |
1包 |
1255000 |
1255000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 采购数量、规格、目标:详见附件1
5.2 招标范围: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耳鼻咽喉科医疗设备购置(二批)项目-1包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相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它伴随服务等;
5.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4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包括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实施工作,使设备进入良好运行阶段);
5.5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5.7 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5.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包。 |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投标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并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如为进口产品,需同时提供制造商或总经销商的授权;
3.2投标人为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3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1.时间:2025年03月10日 至 2025年04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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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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