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智中心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071、招标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智中心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3、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项目内容:公开招标选聘1家投标人,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智中心提供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类别:服务采购。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项目预算(元):约162万元/年,最终费用据实结算。
8、包次划分:本项目共有1个包次。
9、供货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10、服务期限:本项目采购年限为3年,合同1年1签。第1年合同期届满后,如服务范围、内容、标准无重大调整,甲方可以对乙方进行合格性评定,评定合格,可续签下1年度合同。甲方决定续签合同的,乙方必须续签,否则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持有任何异议;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得以物料、用工成本上涨等为由解除合同。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提供1项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如上述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供货内容等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4.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官方网站截图)
(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须提供官方网站截图)
(3)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官方网站截图)
(4)投标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等被限制投标的情形。(自行承诺不存在此情形)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审核,将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负责执行,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2)以上证明文件均须为合法有效。如按照国家规定需要进行年审的证书,证书必须为年审合格的证书。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7日9:00至2025年3月14日17:00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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