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机器管招投标)保亭县七仙文化广场及周边区域景观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2025-03-0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亭县七仙文化广场及周边区域景观提升工程以保审批[2024]12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园林环卫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保亭县七仙文化广场及周边区域景观提升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保亭县七仙文化广场及周边区域景观提升工程:

2.1 建设地点: 保亭县城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对保亭县七仙文化公园、七仙亭公园、月亮休闲广场进行景观提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工程、园建工程、亮化工程、绿化工程等。主要建设规模为长廊屋面修复112㎡、廊桥瓦片修复1128㎡;新建透水砖园路217㎡、混凝土路沿石119m、护栏95m、花池坐凳修复15m、大理石碎拼铺装622㎡、花岗岩人行道铺装282㎡、塑胶地坪357㎡、字母小品7个、路口文化标识3个、儿童乐园标识1个、七仙女雕塑2座、景石1处、科普教育栏1个、宣传栏12个、钻筒爬坡设施小品1处、景观艺术标语1个、平树池47个、坐凳12处、智能座椅3套、健身活动设施12套;原有透水砖硬质拆除497㎡、拆除树池55个、拆除汀步路40㎡、拆除栏杆2.4m、拆除花池15m㎡、砍伐现状乔木55株,砍伐花池地被26㎡;新增种植乔木50株、灌木20株、地被275㎡、草坪1529㎡、种植土回填902m³;室外照明配电箱17台、庭院灯131盏、太阳能地埋灯185盏、线性地埋灯714盏、射树灯34盏、线条灯A238盏、线条灯B66盏、射灯39盏、年轮灯A5盏、年轮灯B23盏、蘑菇灯43盏、小鹿灯30盏、水果投影灯4盏、围墙灯29盏、投光灯4盏、壁灯8盏、洗墙灯2488m、LED灯带537m、灯带2212m、文字灯30m、手孔井3个、电缆13521.6m、PVC塑料管12296.6m、镀锌钢管19m

2.3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365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2.5 招标控制价(元): 4420199.42

2.6 质量要求: 合格

2.7 应用BIM技术: 不应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保亭县七仙文化广场及周边区域景观提升工程: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级)执业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以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所有需盖章的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成员单位分别盖章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可由牵头单位盖公章。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保亭县七仙文化广场及周边区域景观提升工程:

4.1 请于 2025年03月07日16时00分 至 2025年03月2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下载招标文件。

4.2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000.0 元。

 

 

 

5. 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保亭县七仙文化广场及周边区域景观提升工程: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3月28日0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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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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