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大港油田离心式制冷压缩机招标公告

2025-03-0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离心式制冷压缩机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离心式制冷压缩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离心式制冷压缩机1台,详见技术规格书。

2.2实施或交货地点:大港油田天然气处理站

2.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内运送至天然气处理站。

2.4技术要求: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制冷机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成撬商及贸易商投标。

3.2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需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①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为准(http://wenshu.court.gov.cn))。

④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被纳入中国石油“三商”黑名单。上述内容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4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物资供应商准入资质,且准入产品(8位分类编码26050101  离心式制冷压缩机)与招标产品一致,允许在新增准入中已经中标但尚未进行考察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果现场考察不通过,中标结果视为无效。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其他有效资质证明文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制造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8位分类编码26050101  离心式制冷压缩机)状态均为正常。凡是在供应商资源库中显示“中止”、“终止”的,或拟投标产品显示为“冻结”的均为无效。

3.5投标人应具有2020年1月1日至2025 年1月1日以来,离心式制冷压缩机至少有两台类似机型的机组在相同或相似工艺操作条件下有效订货合同业绩。有效订货业绩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电驱冷剂离心压缩机组(装机功率≥3000kW),运行介质为混合冷剂。

业绩表应包括订货项目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含电机功率)、数量、功率、流量、介质、订货合同签订时间、用户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框架协议和战略协议不属于有效业绩。

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封皮、显示数量页面、双方盖章页】。如果合同文件中无法体现符合业绩要求的招标物资的特征,还需提供相应的技术要求或技术协议。

3.6 投标人需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A2级及以上);压力管道元件(B2级及以上)或工业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3.7 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无因投标产品的质量或安全环保问题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通报(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须截图相关证明或做出相应承诺。

3.8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所供货设备无质量事故承诺书,对于隐瞒不报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对本条款中任何一项的偏离均视为是实质性偏离,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5-3-7 08:00:00 至 2025-3-14 23:59:59 (北京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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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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