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国联通浙江宁波高新区公共视频一体化平台配套链路项目二期UPS询比采购项目(第二次)询比公告
2025-03-071.1 项目概况
2025年中国联通浙江宁波高新区公共视频一体化平台配套链路项目二期UPS询比采购项目(第二次)询比采购,采购预算13000元(不含税)。
1.2 采购内容
UPS主机1台,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1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2到货时间:本次采购UPS需要在2025年3月31日前到货。
1.2.3保修期: 3年。
1.2.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2.5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不含税11700元,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2、应答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2.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应答人若为代理商,须有设备制造商(UPS主机)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请提供授权函复印件,制造商与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应答;如设备制造商为国内制造生产,则只允许制造商参与应答。
2.4、应答人须提供至少1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类似项目业绩案例。
注:1)业绩以签署生效的合同为依据,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无法体现时间的,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和订单均无法体现时间的,以合同金额对应的发票开票时间为准;2)需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复印件(签字盖章页、合同采购内容页及合同金额页等),原件备查。未区分投标产品和其他产品的不纳入统计范围,如合同无法体现金额的,须提供相应订单或相关票据证明材料(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采购内容、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3)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以订单为准(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及符合本项目业绩要求的订单)。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6、投标人须承诺不得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在采购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要求提供《植物检疫证书》。
2.7、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产品应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
2.8、应答人不存在以下情形:
(1)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应答人在此网站无法查询的,以第2条“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
(2)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提供承诺函)。
2.10、应答人须承诺,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关系,应答人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提供承诺函)。
2.11、应答人须承诺,与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如有虚假,应答人接受投标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
2.12、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7)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2.13、应答人未在工信部、中国联通“黑名单”的业务禁入期限内,提供承诺函。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7日17时00分至2025年3月11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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